關于印發《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政府
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通知
吉財采購[2017]997號
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紀檢委辦公廳,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各級政府采購中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的通知》(財庫[2013]189號)的有關規定,為做好2018-2019年全省政府采購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將《2018-2019年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和《吉林省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印發給你們,請執行。
一、《目錄》中確定的政府采購項目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是指省本級政府采購執行的采購項目和標準,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適當增減。各地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應報省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二、《目錄》包括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采購人普通使用的項目,列為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采購人本部門、本系統基于業務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統一采購的項目,列為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仍實行分級管理的辦法。
三、《目錄》中門檻價以下或《目錄》以外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采購項目,由采購人自行組織采購?!赌夸洝芬酝庹少徬揞~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執行。
四、各地、各部門應認真貫徹執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節約能源、保護環境、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政府采購政策,確保政府采購活動依法有序進行。
附件:
吉林省財政廳
2017年11月28日